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已於今年8月1日起生效。為宣傳新修訂的條例及不要餵飼野生動物或野鴿的訊息,漁護署舉辦「鴿級任務」教育街站,漁護署於9月26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在元州邨圓形廣場附近,有漁護署職員擺放攤位,深水埗區議員陳偉明獲邀到場參與,一起透過小遊戲、派發宣傳單張、紀念品和填寫問卷,向深水埗區市民宣傳及教育餵飼野生動物及野鴿帶來的負面影響,解釋最新的禁餵規定及相關罰則,提醒市民唔好非法餵飼野生動物和野鴿。違法者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或被處定額罰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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