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警區聯同區議員宣傳道路安全 籲勿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

葵青警區昨日(7月10日)展開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及道路安全宣傳行動。由葵青警區副指揮官許震豪署理高級警司帶領,聯同葵青警民關係組、葵涌分區及青衣分區軍裝巡邏小隊,以及區議員林映惠與鄧麗玲,分別到葵芳興芳路、葵芳邨、青衣公園及青衣海濱長廊一帶,向街坊派發宣傳傳單。

警方藉此機會提醒市民,切勿貪一時之快亂過馬路,綠燈轉紅燈時應耐心等候下一次綠燈,以保障自己與他人安全。同時,警方強調嚴禁使用電動單輪車、電動滑板車或電動單車等任何有機械驅動的電動可移動工具,這些工具一律不得在路面及行人路上使用,干犯相關交通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

資料來源:葵青警區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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