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警區警民關係組人員今日(7月24日)到訪區內多間提供外賣平台服務的食肆,協作推廣「路上禁止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訊息。警方繼早前展開執法行動拘捕違規使用者後,今日進一步推動宣傳教育工作,提醒商戶切勿使用或容許他人使用非法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希望透過「執法與宣傳」雙管齊下的策略,從多方面減低意外發生,共同維護社區道路安全。將軍澳警區強調會持續嚴厲打擊區內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行為,並指出於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可能違反多項《道路交通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
警方提醒,電動可移動工具在馬路及行人路上穿梭極其危險,尤其在惡劣天氣下更容易引發嚴重意外,呼籲市民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行人的安全。
資料來源:將軍澳警區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