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26年8月21日,就「支聯會」及李卓人、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裁決,法庭經審訊後裁定各被告罪名成立;而該會前副主席何俊仁早前亦已承認控罪並被裁定罪成。立法會議員張培剛對此表示,裁決嚴格依照法律程序,基於確鑿事實與充足證據,過程公開透明,不僅切實履行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更是捍衛香港法治尊嚴、維護社會長治久安的正義之舉。
張培剛指出,法庭在判詞中已明確強調,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個人信念受審。法庭純粹以相關法律與事證為依據,並嚴格落實「毫無合理疑點」的舉證標準。他認為一般合理的人在接收到「支聯會」及各被告公開發放的訊息時,必然理解到其綱領的根本目標就是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並鼓勵他人付諸行動,裁決完全建基於客觀的法律事實。
針對審訊期間被告試圖以「香港不適用中國憲法」進行辯解,張培剛形容有關論調實屬無稽之談。他引述《基本法》序言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設立,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制定《基本法》,兩者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基礎。他強調,特區本身源於憲法授權,「一國兩制」方針亦以憲法為母法依據,若否定憲法在港法律效力,特區的法源便蕩然無存,被告的辯解顯然是對憲制秩序的蓄意曲解。
對於辯方主張「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應受言論自由保護,張培剛反駁指,言論與表達自由在任何法治社會都不是絕對無邊界的,必須以不犯法為前提。他引用法律觀點指出,當言論由抽象批評轉化為具體煽動、組織及實行顛覆國家政權的行動時,便已超越法律邊界。法庭判詞亦顯示,被告長期對國家根本制度懷有敵意,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拒絕收手,試圖挑起分化,對國家安全構成實質威脅,法律絕不姑息。
張培剛續稱,案件審訊期間部分西方政客及媒體藉機指責香港司法制度,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他指出這些國家本身均擁有極嚴格的國安法例與叛國罪條文,卻對香港依法維護國安的正當舉措橫加指責,暴露出其政治企圖。他認為,法庭今次的裁決發出了清晰的法治訊息,即香港作為法治社會,任何危害國安的違法行為均須承擔法律後果。特區機關堅持有法必依,方能保障市民權益並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資料來源:張培剛專頁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