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日就《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拋出涵蓋五大範疇的修訂建議,授權票改革與大型維修工程決策機制屬重中之重。民建聯工商支部副主席葉亦楠聯同黨內多位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已於9月9日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開會交流,就相關範疇深入交換意見,並遞交意見書。
會上民建聯表明全力支持修訂方向,認為建議能對症下藥,回應授權票遭濫用、小業主權益受損等積弊,既可防止業主在不知情下「被授權」,亦能藉提高大型維修工程的投票門檻,令重大決定有更多業主親身參與其中。
民建聯形容,當局整體建議可提升業主參與度及決策透明度,方向值得肯定。儘管部分修訂可能對會議效率構成挑戰,但若強化行政支援並引入專業協助,權益保障與可行操作之間仍可取得平衡。就五大諮詢範疇,民建聯逐項列出關注與意見。
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決定方面,民建聯促請當局盡快研究由獨立公權機構協助舊樓統籌大型維修工程,藉此分擔法團的行政負擔,減少因專業知識不足或程序爭議而衍生的紛爭,間接降低流會風險及會議成本。
委任代表文書方面,民建聯歡迎當局接納其建議,提前收取授權書讓業主核實;至於為委任代表文書設上限一事,經諮詢業界及業主意見後,民建聯希望當局取消有關安排,以確保會議取得足夠業主人數順利召開,理順會議流程。
核實授權書真偽方面,民建聯主張除全面落實新修訂方案外,應進一步加入執法部門抽查機制,例如隨機抽查法團1至2%的授權書,核對業主資料及授權真偽;一旦發現冒簽等情況,須作出刑事檢控,以提高阻嚇力度。民建聯認為此舉亦有助掌握現時授權票運作情況,為日後進一步修正措施提供參考。
利益申報方面,當局建議強制要求參與大型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承辦商及法團管委會成員相互披露利益關係,並以指定表格向全體業主公開申報內容,同時列明提供虛假資料的刑事罰則。民建聯認同修訂方向,並建議當局從招標流程、顧問及承辦商背景審查等層面加強監管,全方位保障業主財產及權益。
民建聯亦十分認同當局加強「主管當局權力」的建議。當局提出,若管委會因內部爭拗或委員辭任而陷入僵局,主管當局有權委任指定人士召開會議重新選出委員,並新增設上訴委員會(大廈管理)。民建聯支持政府在管委會癱瘓或主席無理拒絕召開會議時,扮演「行政輔助與適度介入」角色,作為協助業主解決困局的「救命草」;同時建議當局進一步加強土地審裁處的角色,以第三方身份助法團解決紛爭。會議程序方面,當局建議更清晰規範業主大會及管委會會議的召開及處理程序,減少因程序不公引發的法律糾紛,民建聯對此表示贊同,確保會議能公平進行。
交流會議中,多位立法會議員亦建議當局善用科技,為法團會議提供更佳支援,例如擴充「智方便」功能,讓法團可進行網上投票及點票;另建議研發類似教育署現時使用的「 eClass Parents」系統,供業主、物管、政府三方使用,令重要通告及大廈管理資訊的發布更加到位。民建聯感謝民青局局長對其多方意見的肯定,並將進一步研究以豐富現時的修例工作。
民建聯總結稱,本港大廈法團長期面對缺乏專業支援、條例執行困難及物管監管不足的困境,承受巨大精神壓力與運作風險。政府這次修訂諮詢方向正確且值得肯定,惟須進一步加強各類支援配套,為法團減負解壓,切實保障廣大小業主權益,共建和諧安全的社區居住環境。
資料來源:葉亦楠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