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慧敏支持圍標刑事化 倡「樓宇維修合謀」入罪

就「打擊圍標 ,推動圍標行為刑事化」議案,簡慧敏議員表示,10月29日,特首率領多位司局長,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公布了一系列系統性改革措施,她表示支持。昨日保安及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的聯席會議,她和近30位委員與當局討論「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她指出,事實上,政府提出的,就涉及「樓宇維修工程招投標」的嚴重反競爭行為,訂為「刑事罪行」,已涵蓋方議員議案的訴求。

她表示,原有意就議案中「圍標」一詞加以定義,涵蓋不同的嚴重反競爭行為,但恐怕並非方議員議案的原意,所以最終沒有提出修正案。

簡慧敏議員提出,首先,必須明確「要刑事化什麼」。議案的措辭似乎僅涵蓋招投標中的「圍標」行為。但事實上,宏福苑事件揭示的問題涉及不同階段的不同嚴重反競爭行為,包括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等等。因此,要有效降低各類合謀行為所造成的危害,她認為應該刑事化「樓宇維修合謀」,即“Criminal Cartels”。她樂見政府提出的,正正就是這個方向,只不過為了方便表述,就以「打擊圍標」將其概括。

她指出,值得留意的是,香港大律師公會大埔火災專責小組在報告附錄中,列出了英國、美國、澳洲等司法管轄區「圍標刑事化」的情況,她認為,值得商經局、保安局及律政司在下一步提交條例草案給本會審議之前作充分參考。

現時,政府建議修訂《競爭條例》和其他相關法例,採取「先刑事後民事」,刑事及民事「雙軌執法模式」,體現政府採納了獨立委員會報告建議,廣泛地涵蓋所有意圖影響招標結果的行為,而並非僅僅着眼於「圍標」的狹隘法律定義。

然而,簡慧敏議員認為,在「雙軌執法模式」之下,必須有足夠靈活性。她建議律政司與保安局統籌的「聯合特遣隊」,加快評估相關個案是否達到刑事舉證標準;若評估個案並無合理定罪機會,應盡快轉交競委會循民事途徑處理,讓不同個案可按其實際情況獲得適當處理。相信民事和刑事的分工,有助避免違反「一罪不兩審」的原則。

她強調,宏福苑事件亦反映競委會現時依賴「不合謀條款」或「不合謀投標確認書」的機制,絕非杜絕「圍標」的「萬靈丹」。

此外,簡慧敏議員表示,政府將《預算案》預留的3億元成立由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的「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從市建局接棒提供相關服務,包括準備「預審名單」。事實上,早在今年4月特別財委會期間,她已提醒發展局,要待獨立委員會報告出爐後,再審慎處理如何支援業主維修樓宇,而無須急於成立市建局子公司,讓其運作所謂加強版「招標妥」。

她表示,非常認同獨立委員會報告指出,要平衡監管、監察、施工的各項職能,具備監管職能的機構就要授予法定地位,如果僅具監察或施工職能的機構則未必需要。因此,「服務局」須獲賦予明確權責及足夠資源,以執行相關工作。

她指出,至於房屋局「獨立審查組」過渡至「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相信已聽到議員和社會各界的聲音,必須做到徹底「脫胎換骨」,而非「換湯不換藥」。屋宇署與房屋署的諒解備忘錄要因應新的職能適時更新;除了「改個名」和借調屋宇署首長級人員,必須真正落實系統性改革下的各自職能。

她強調,既然是系統性改革,就要有清晰頂層設計,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跨部門督導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成員組成等,有待向本會及全社會作進一步交代,進行各項系統性改革,避免悲劇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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