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釋放婦女勞動力倡議書及婦女再就業調查結果

香港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普遍較其他已發展國家為低,為應對香港現在及未來老齡化社會的人力資源需要,釋放婦女勞動力成為近年社會其中討論議題。民建聯政策委員會轄下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表示,委員會於過去半年先後舉辦研討會及民意調查,收集商界、學者、前線非政府組織,以及800多名市民的寶貴意見,深入了解現時婦女再就業的情況。

綜合而言,葛珮帆認為,女性在生育後之所以未能重投職場,好多時都是與職場未能提供足夠託管服務、欠缺靈活工作時間,無法為員工提供特別假期照顧子女等等不無關係;她指出,有不少單親媽媽十分希望在小朋友上學後再次工作,但很多時發現自己與社會脫節,必須重新作出培訓。事實上,社會過去培育了不少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女性,她們當中因為要照顧子女而放棄了個人專業,這對個人和社會而言都是一大損失;為此,委員會在收集意見後撰寫了「釋放婦女勞動力」倡議書,並就五項範疇提出了合共12建議,包括增加幼兒託管、課託服務名額,支援婦女重投職場等等。

副主席顏汶羽表示,為進一步了解香港女性再就業的意欲和困難,委員會於七月由真實訪問員以電話問卷訪問方式,成功訪問了806名市民,當中包括400多名在職及非在職女性。結果發現除卻退休因素,非在職女性大都因為要照顧家庭而放棄工作,她們當中有20.9%表示希望重返職場,粗略估算約有超過30萬名潛在勞動力並未釋放,須注意的是,這些受訪婦女當中,中年及接受過教育的受訪者重返職場的意欲較高,反映「想返工」婦女並非集中於基層,而是無分教育高低。

另一委員立法會議員林琳指出,企業如能提供託兒配套服務,可大大方便了在職母親一邊工作一邊託兒,因此她十分期望當局透過多元措施,推動及鼓勵企業在職場提供託兒服務,打造更加包容的工作環境,而事實上,現時已有企業提供幼兒園,例如機管局已成立了兩所幼兒園,方便員工帶子女上班,九巴也正積極研究於車廠設立託兒服務,希望為員工提供友善生育環境等。

一.調查簡介

調查目的:了解女性再就業的情況

訪問日期: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2日

委託機構:香港民意調查中心

訪問對象:18歲或以上操廣東話的市民

調查途徑:電話隨機抽樣(由真實訪問員以電話問卷訪問方式進行)

加權調整:按統計處2024年第一季香港人口(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旳年齡及性別分布進行加權調整

成功受訪人數:806人

(包括376名男性,430名女性,女性受訪者中有219名在職,211名非在職)

二.調查結果及分析

1、為照顧家人而放棄工作
調查結果顯示,除卻了退休因素,沒有工作的女性受訪者中,有27.9%表示因為要照顧家人而無法工作,此情況反映了香港家庭要面對照顧家人問題時,好多時會由女性擔當此角色。

2、估計有30多萬名女性希望重返職場
當問及沒有工作的家庭主婦及退休女性受訪者中,有20.9%表示有此打算(見表2),如與所有受訪者(即連同不需找工作的女性,在職女性及男性受訪者)作出綜合,這群有意再就業受訪女性佔了總體受訪者中的4.9%,我們以約615萬總體受訪目標市民作為基礎,粗略計算約有超過30萬名女性希望重返職場。

3、

中年及接受過教育女性重返職場意欲較高
在上述沒有工作的女性受訪者中,有意「再就業」的年齡群組比例以40至59歲佔較多,有56.9%;稍為年輕的18至39歲群組,則有44.8%,這估計可能與他們的孩子大多處於稚齡,日常生活仍十分依賴成人照顧有關,令這些女性未能外出工作。

假如以受訪者的教育程度作為分析,接受過中學或以上教育的女性,相對於小學程度或以下的群組重返職場意欲為高,這也反映了香港推行了多年普及教育,女性教育程度提升,已改善了女性職場的競爭力,促使了她們重返職場意欲。

4、企業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仍未普及
家庭友善措施包括了彈性上班安排,提供家事假等。受訪的在職女性中,有一半(52.3%)表示其公司有提供家庭友善措施,表示沒有提供的佔45.4%,此結果反映政府積極鼓勵企業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多年,普及程度依然未如理想,一些必須肩負照顧家庭責任的在職媽媽而言,她們須經常要在工作和家庭之中作出二選一抉擇。

5、半數受訪在職女性曾經因為無法找到「臨時照顧者」而要向公司請假
在職女性因為家庭的突發事情,或者照顧者需要放假或遠行等各種因素,假如無法找到「臨時照顧者」或暫託等服務,她們便需要請假。在受訪的在職女性當中,有一半(51.2%)表示曾經出現這種情況,反映現時社區提供的託兒或課託服務名額緊張,在職女性難以獲得這些服務。

6、釋放婦女勞動力須同時提供有效配套
最後,我們向所有800多名不分男女的受訪者提出如何有效釋放婦女勞動力的提問,結果有接近九成認為推行彈性上班和加強託兒或課託服務。

另外,有八成一及八成二的受訪者認為政府應增加工資補助及設立家事假/育兒假。這反映能否有效釋放婦女勞動力,必須有賴於政府或企業有否提供完備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有莫大關

建議

為應對香港老齡化,勞動人口正面臨收縮情況,我們認為香港有必要透過多元措施,並且透過完善社區配套及鼓勵企業等政策,讓有意工作的家庭主婦或退休人士可以放心重投職場,以貢獻社會和發揮個人所長,就此,我們建議如下:

範疇一:政府政策方面

建議:1. 更新及制訂「2024女性發展藍圖」

特區政府於2011婦女事務委員會發表報告,距今已歷經了超逾十年,隨著社會變遷,女性在不同範疇上已有不同程度的發展,我們期望當局應再次全面審視婦女政策,包括就業、健康、婚姻、性騷擾等等,更新訂立「2024年香港女性發展藍圖」,確保女性無論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家庭等各方面都享有平等權利,使女性在新時代下獲得發展機遇。社會十分期望婦女事務專員收集處理與婦女事務相關事宜外,並可充當「橋樑」角色,綜合及協調向不同部門表達女性觀點的意見。

建議:2. 訂定績效指標

有鑑於過去未有就香港女性的各項發展訂立長遠目標,建議當局在訂立發展藍圖時,於訂定政策目標的同時也加設績效指標(KPI),由於香港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落後於其他主要發展國家,為盡快收窄與各地的差距,當局可以就提升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定下量化目標,以有效評估政策成效。

建議:3. 增撥資源支援婦女團體發展

政府近年推出「婦女自強基金」,以資助非牟利的婦女團體及相關非政府機構,推出適切的項目以支援婦女發展。鑑於資助額按不同類別,上限最多為兩年期80萬元,而每項社區服務計劃的最高資助額為每期40萬元。建議基金可按個別申請機構的長遠發展而提供較目前更長時間的資助,或者可按機構的性質,鼓勵及提供支援服務。另外,當局不妨考慮邀請企業提供資金或免費場地等,使一些有志於提供服務的團體可以在地區為居民提供服務。

範疇二:社區支援方面

建議:4. 增加幼兒託管服務名額及社區保姆名額

短期措施

持續在各區預留合適的處所,營辦更多幼兒中心,尤其增加兩歲或以下幼兒託管服務名額;設立緊急暫託服務及24小時服務熱線。當局在增加資助服務名額時,須同時按照不同地區需求,優先補足嚴重缺乏名額的地區,縮短該區幼兒服務的輪候時間,使家長更加靈活地安排工作和生活。此外,有鑑於香港生育率下降,有不少幼稚園出現營運困難甚至倒閉,當局可以透過協調,營運資助等模式,充分使用已有幼稚園的現有設施及人力資源等,引入照顧幼兒託管服務,以便短期內紓緩託管服務名額緊張情況。

中、長期措施

透過不同的大規模發展項目,如賣地計劃、「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公共屋邨發展或重建項目、市區重建項目、購置物業計劃等,以增加資助幼兒中心名額。

按實際需求提供服務

按各區的實際託管需求,定期進行調查,以便相應調整各區的託管服務名額及提供彈性託管時間服務,使在職家長毋須跨區尋找託管服務。

另外,就社區保姆不足情況,建議招攬家庭主婦加入社區保姆服務,為區內在職家長提供託管服務。而為了方便家長尋找合適社區保姆,建議相關部門設立「社區保姆」名冊,也讓家長了解保姆背景及經驗。此外,當局除了提高奬勵金外,也可透過更多培訓機構,提供專業保姆培訓課程,提升社區保姆質素,使照顧服務獲得專業保證,同時有助專職保姆行業長遠發展。而培訓機構在推介保姆給家長時,也須嚴格把關,加入健康證明、無犯罪記錄和無虐兒記錄等資格篩查,保證託兒服務質素。

建議:5. 增加課後託管服務名額

扶貧委員會於2024年6月14日通過由關愛基金撥款,延長「在校課後託管計劃」試行期至2024/25學年並擴展至全港18區。然而,相關計劃聚焦支援弱勢社群家庭(特別是單親家庭),並在有較多目標學童地區的小學推行,對於一些非目標群組家庭而言,他們無法受惠,因此建議除了繼續由扶貧委員會推行「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外,當局應增加現時各區課餘託管服務名額,並按各區情況,例如於長假期相應延長服務時間,讓在職家長可放心工作。

建議:6. 設立「外傭照顧嬰幼兒培訓試驗計劃」

社署由2018年起推行「外傭護老培訓試驗計劃」,加強外傭照顧體弱長者的技巧,支援長者「居家安老」。有鑑於「計劃」的成功,建議將有關培訓計劃的經驗拓展到嬰幼兒照顧,設立「外傭照顧嬰幼兒培訓試驗計劃」,幫助外傭了解照顧和培養嬰幼兒的技能與知識。

範疇三:職場支援方面

建議:7. 加強企業推廣「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7.1推動靈活工作安排

建議企業可按照公司業務建立「家庭友善」彈性工作安排,使部分需要照顧家庭的女性可以靈活安排工作。此外,建議特區政府參考內地做法,設立「媽媽崗位」方便有寶寶的媽媽可兼顧家庭和工作,亦幫助企業完善用工需求、發掘媽媽們的潛力以重塑職場活力。

7.2推動有薪照顧家庭的假期措施

為了讓受僱勞工得以同時兼顧家庭照顧責任與職場工作,政府應鼓勵企業可配合員工家庭需要設立特別假期,例如如婚姻假、家長假、恩恤假、特別事假、子女生日假和敬孝假等。政府也可鼓勵企業按業務情況引入不同型式的假期安排,希望員工可以達到工作與生活平衡,同時培養員工對公司的歸屬感,所有員工只要過了試用期便可受惠。

7.3鼓勵提供託兒設施

政府撥地推動及鼓勵企業在職場提供託兒服務,使在職家長可以一邊工作,一邊看顧幼兒,政府作為本港最大僱主,更應起帶頭作用鼓勵職場增加託兒設施。

7.4為企業提供稅務優惠

建議透過公私營合作模式,輔以認證和稅務優惠措施,又或者透過財政資助或減稅等措施,以鼓勵企業開展更多家庭友善措施。

建議:8. 盡快訂立「468連續性合約」條例

俗稱「418」的《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將改為「468」,修例草案計劃預期於明年(2025年)上半年提交上立法會審議。由於修訂後「468」連續性合約,增加保障散工和兼職僱員的福利,建議當局應盡快作出修例,讓投身兼職員工的婦女可以獲得更佳工作福利保障。

範疇四:提供婦女技能方面

建議:9. 協助婦女重投職場

勞工處於今年七月新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我們期望當局在試行一段時間後,增加更多不同機構及擴大宣傳,使更多婦女獲悉服務重投職場。此外,建議現有培訓及相關機構,專為婦女求職者舉辦以女性為對象的招聘會、培訓展覽及職業轉介服務等。

建議:10. 精準「婦女培訓及就業」服務

參考扶貧委員會採取精準扶貧的經驗,建議以小組模式與背景相近的婦女定期面談,為她們訂立就業方向,從而安排相關就業輔導及技能培訓,並安排工作選配等就業計劃。透過此類「就業一條龍」支援服務,以提升婦女的工作能力,長遠協助建立她們的個人事業。

建議:11. 為求職婦女設立職位空缺專頁

建議於現有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網站,為婦女增設職位空缺專頁,一來方便婦女尋找工作,二來也可以方便僱主透過專頁招募他們心目中的僱員類別,省卻了雙方篩選時間。

範疇五:維護女性職場平等方面

建議:12. 加強大眾認識《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建議當局投放更多資源,教育和宣傳《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和工作間的家庭崗位歧視情況。僱主也應為僱員提供充足的資訊,包括僱員可以及時獲得幫助或提出投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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