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到珠海出席第四屆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企業法律服務論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8月30日早到珠海出席第四屆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企業法律服務論壇,與1500位大灣區企業法律顧問、資深律師,以及企業代表,透過不同議題探討如何以高質量的法律服務,助力國家新質生産力發展。

他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今天論壇的主題及內容非常合時,與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決定》)有著密切關係。

《決定》決定中兩次提及粵港澳大灣區。第一,在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那一段,指出要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更好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作用。第二,在優化區域開放佈局方面,提及要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決定》十分重視及強調法治在改革開放中扮演的角色,並清楚說明兩者的關係—「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改革原則六個堅持之一,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改進中國式現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

他又指,香港有責任發揮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落實《決定》決定內與香港相關的要求。香港國際化高水平的普通法制度正是其中一個獨特制度優勢。就如何有效按照《決定》提及的要求利用香港普通法制度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我提出兩點意見。第一,要用好香港普通法制度的優勢,前提是大家願意選擇用香港法律規範合約方的權利義務,以及用香港的多元爭議解決機制 (無論是訴訟、仲裁及調解)。第二,企業法務必須增強處理涉外法律的能力。

律政司的其中一個推動的政策,就是鼓勵內地企業優先考慮選用香港法律及在香港的爭議解決服務,為內地企業提供高質素的法律保障,亦可以為香港法律工作者與內地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合作提供更多機遇,互惠互利。

此外,不少內地企業屬於港資企業,我們積極爭取將「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兩項措施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大灣區內不同的城市。律政司正與內地部委積極推進儘快落實相關擴展,期望很快可以與大家分享好消息。

涉外法律方面,律政司正推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我們非常樂意配合內地大灣區企業法務的需求,依託「學院」作為平台,為內地律師同業提供涉外法律的實務培訓。

他也透露,又趁著今天難得的機會,向主辦單位建議未來的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企業法律論壇可在香港舉行,同時邀請與大家參加11月4日至8日開展的律政司重頭活動—香港法律周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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