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一連第五日展開代號「朝陽行動」(Operation GOLDENSUN),持續打擊單車及電動可移動工具的違法行為。行動期間,警方於上水及大埔共拘捕5名人士,涉嫌干犯駕駛未經登記車輛、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無第三者保險下使用車輛、駕駛時未佩戴認可防護頭盔,以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罪行。所有被捕人士現已獲准保釋候查。行動中亦檢獲多部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單車」。
大埔警區提醒市民,無論於行車道、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電動可移動工具(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及電動單車等),均有機會觸犯《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及其他相關法例。警方會持續加強執法,致力保障道路安全。
資料來源:大埔警區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