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於9月10日,應邀出席由ALB主辦的香港企業法律顧問峰會,席間談及企業在法律風險日益複雜下的應對方向。他提到,隨着數碼轉型迅速推進、跨境投資持續增長,加上地緣政治、監管及ESG要求不斷演變,企業面對的法律風險已變得更為複雜。企業律師所作的法律評估亦更為關鍵,從市場准入、跨境交易到監管合規,都需要在依法經營與爭取商業利益之間作出專業判斷。
在科技發展方面,林定國指出,新興商業模式正為企業帶來新的法律和監管課題,而人工智能已成為全球策略重點。他認為,建立適當的管治制度,是促進創新、保障持份者權益以及負責任地處理跨境數據的重要基礎。他在峰會上表示,香港會採取促進發展而適度規管的方針,律政司已牽頭成立「檢視支持更廣泛應用AI所需的法律配套」跨部門工作小組,以確保法律制度配合科技發展。他同時提到,政府不久前就虛擬資產場外交易、託管、顧問及管理服務的監管制度進行諮詢,企業亦需要因應新的發牌制度,及早檢視業務及營運安排。
地緣政治因素同樣為跨境營商增添不確定性。林定國表示,制裁及出口管制已成為企業拓展海外市場的重要風險,而香港的法律立場十分清晰:除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實施、並根據《聯合國制裁條例》在香港執行的制裁外,外國單方面制裁在香港不獲承認,亦不具有法律效力。
企業管治責任方面,林定國指港交所已引入接軌ISSB的氣候披露規定,全球供應鏈監管持續更新,企業須將可持續發展融入管治,以降低「漂綠」風險並維持國際資本市場准入。本地的合規要求亦在演變,政府正檢討《競爭條例》,研究將圍標等嚴重反競爭行為刑事化,而企業律師在完善採購程序、內部政策及培訓,確保遵守競爭法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他亦提及,新的「468準則」及取消強積金「對沖」無可避免影響人力成本與僱傭關係。這些改變共同指向一個趨勢:合規已不只是事後處理法律問題,而是企業日常管治和風險管理的一部分。
至於香港與內地的法律合作,林定國表示持續深化,為企業提供更多跨境法律工具。他指大灣區律師執業制度已常規化,便利企業處理兩地法律事務;十項香港與內地的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以及擴展後的「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為跨境訴訟、法律選擇和爭議解決提供更大便利和彈性。律政司轄下的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亦持續提供相關培訓,協助業界掌握跨境法律實務。
林定國總括,企業經營與法律風險日益融為一體,企業律師的價值不僅在於確保守法,更在於及早識別風險、善用制度工具,協助企業在跨境環境中作出更佳商業決策。律政司期望與企業律師加強聯繫,以更準確回應業界關注。
資料來源:林定國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