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日前被判監10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黃之鋒早前已經認罪,法庭亦詳細交代判刑理據,他認為今次判刑充分反映罪責與刑罰相稱,彰顯香港法治精神,並向社會發出清晰訊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必須付出沉重代價。
鄧炳強指出,黃之鋒屢次觸犯法例,由過往非法集結、藐視法庭,到參與「35+」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罪行接二連三。他指今次案件更揭示,黃之鋒與羅冠聰等人,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然分工合作,透過社交平台及海外媒體,呼籲外國制裁國家及香港,法庭直指兩人為串謀主腦。
鄧炳強又提到,法庭指出黃之鋒受罰並非因為政治理念,而是因為他在國安法實施後持續作出違法行為。對於外部勢力借機抹黑香港司法制度,他強調案件經過公平、公正、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被告亦在充分法律保障下選擇認罪,任何罔顧事實的政治抹黑,都無損香港法治的國際聲譽。
他表示,在維護國家安全的路上,當局會繼續嚴正執法,對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絕不姑息。
資料來源:鄧炳強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