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政策辦公室(數字辦)11月1日公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由即日起擴展至全港各行各業。

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個人信息的跨境安全有序流動是筆者一直持續關注和跟進的議題,去年年底《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剛推出之時,便已撰文剖析其多項突破:

簡慧敏:《大灣區標準合同實施指引》實現多個“第一”,賦能“數字灣區”建設

https://bau.com.hk/article/2023-12/15/content_1185193249890942976.html

今次《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將由此前作為試點的銀行、信貸資料及醫療業界擴展至大灣區內地九市和香港所有行業,不僅讓更多不同的企業及機構受惠便民利企,更進一步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大力推進「數字灣區」建設

衷心感謝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網信辦)廣東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大力支持,期望新措施得到充分落實,積極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

數字辦專題網站

https://www.digitalpolicy.gov.hk/tc/our_work/digital_infrastructure/mainland/cross-boundary_data_flow/index.html

政府新聞公報

《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便利措施擴展至所有行業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1/01/P2024110100286.htm

發佈留言

您無須註冊,只需要提供電郵地址即可發表留言,您提供的電郵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