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區於11月6日在區內進行重點交通執法行動,針對違例泊車及與電動可移動工具相關的交通罪行進行嚴厲執法,確保道路暢通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和守法意識,以保障市民安全。
行動中,人員對違例停泊的車輛、違例行人、不小心駕駛的司機及違例騎單車的人士發出傳票,並拖走共11輛造成嚴重阻塞和阻礙巴士站上落客的違例停泊車輛。
同時,為加強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人員共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7歲至64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時無佩帶頭盔」等罪行。有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00元、取消駕駛執照及12個月監禁。
深水埗警區會持續進行重點執法行動,保障道路安全及暢通,與市民共同構建一個更安全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