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2月28日接獲兩宗報案,指在深水埗區內懷疑被人盜去手提電話。

深水埗分區特遣隊人員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鎖定該兩名疑犯,並於3月1日在區內以涉嫌「扒竊」拘捕兩名28歲及53歲外籍男子。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分別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隊及第9隊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任何人干犯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

警方亦留意到上述其中一宗案件以失明人士為目標,並強烈譴責這種針對社會弱勢社群的犯罪行為。警方將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地追查此類案件,務必將涉案罪犯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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