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月28日凌晨時份,西九龍衝鋒隊人員在深水埗區內進行反罪惡巡邏期間,發現一名女子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並在其身上撿獲懷疑含有「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及煙彈。該名女子亦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涉嫌干犯「管有危險藥物」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捕。被捕人現獲准保釋候查,案件由深水埗刑事調查隊第隊跟進。
警方重申,濫用太空油毒品或致死亡 ,政府亦已於2月14日立例將依托咪酯及其他三種類似物列為毒品。在 《危險藥物條例》的嚴格管制下,販運及非法製造有關毒品,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而管有和服用這些毒品,最高可被判監禁七年及罰款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