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販賣毒品,油尖警區展開反毒品行動,並以販運危險藥物及「管有危險藥物」罪拘捕1男1女,年齡分別為18至15歲。

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二隊及油麻地分區軍裝巡邏小隊人員,於3月10日下午搜查油麻地文英街17至24號一單位,並在單位內檢獲共約475克懷疑氯胺酮、121粒懷疑含有液態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毒品」)的煙彈,以及一批懷疑毒品包裝工具。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27.8萬元。案件由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二隊繼續跟進。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管有任何適合於及擬用作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的管筒、設備或器具,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萬港元及監禁3年。

資料來源:香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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