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及各警區人員近日在秀茂坪、觀塘及將軍澳展開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行動。行動中,警方發現7名男子涉嫌在道路上非法駕駛電動工具,並將其拘捕。這7名男子,年齡介乎28至58歲,涉嫌多項罪行,包括「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以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
警方扣查了四輛懷疑電動單車及3輛懷疑電動滑板車。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警方強調,電動可移動工具不應與一般汽車共用路面,也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違反相關法例可能面臨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