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筆者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整合六個種子基金的財務安排」作出以下方面的提問:
🔹在政府帳目外為特定目的設立的42個基金
🔹從42個基金中進行回撥的6個種子基金的修訂財務安排
🔹6個種子基金的後續注資安排
🔹教師專業發展基金
公共財政管理必須恪守透明、高效原則,並符合社會長遠發展需要。就此次615億元種子基金的回撥安排,筆者建議特區政府:
✅ 盡快提供除6個涉及回撥的種子基金外餘下36個基金的資料,包括成立時間、政策目標、成立方式、運作模式、管理與監督等,以協助委員會分析當局指明六個種子基金的合適性並加強基金的運作透明度
✅ 明確規劃回撥資金的用途(現撥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確保公帑運用符合社會發展優次
✅ 在2028年檢視時建立彈性注資機制,特别是研究基金,以配合香港「教育、科技和人才一體化」的戰略
歡迎聽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