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銳意發展低空經濟,立法會與《民航條例》相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9日召開首次會議,討論為促進低空經濟拆墻鬆綁的附屬法例修訂。其中,《2025年小型無人機(修訂)令》旨在拓寬現行規管制度,增設重量超過25公斤但不超過150公斤的丙類無人機,並對丙類無人機的保險、操作許可、跨境飛行等事宜作出規定。法案小組委員會委員、立法會商界(第三)議員嚴剛就低空經濟在港發展提出四點關注,包括強化操作執照培訓考核機制,加大操作安全與禁區規管的宣傳力度,與警務處聯合成立專門低空監管執法小組,以及明確保險風險評估機制、設立「無人機保險共保池」的共保機制,並盡快協同大灣區城市推出無人機跨境飛行的合作細則。
嚴剛議員表示,當局制定《2025年小型無人機(修訂)令》等附屬法例符合香港低空經濟的發展趨勢。他指出,新設立的丙類無人機(涵蓋重量超過25公斤但不超過150公斤的小型無人機)若發生意外,則可能導致更大風險,建議在強化無人機操作員培訓考核工作的同時引入分級考試制度。
此外,嚴剛議員建議向公眾與無人機操作員加大本港宣傳禁飛區範圍及安全指引,避免因誤飛導致的空管安全隱患;加強與警方合作,建議與警務處聯合成立專門低空監管執法小組,專責禁飛區的執法。
嚴剛議員亦建議局方明確無人機飛行的保險風險評估機制,評估時需考慮飛行路線、商業模式等不同因素,而非僅憑重量評估。他指出,隨著「沙盒計劃」推進與參與方數量逐步擴大,未來的保險額度或達數千萬以至數億元級別,或對投保方及受保方都可能造成資金壓力。就此,嚴剛議員建議設立「無人機保險共保池」,允許多家保司或多家無人機運營公司聯合設立共保機制,為低空經濟發展拆墻鬆綁。
嚴剛議員亦期待當局強化灣區協作,與深圳等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共同推出無人機跨境飛行的實施細則,盡快實現大灣區無人機跨境飛行。
民航處副處長周永恒表示,丙類無人機所有操作均需取得進階操作許可,並由民航處認可的培訓機構負責考核。當局會與警方合作進行地區宣傳,現已建立未來執法溝通機制,將進一步協調配合具體行動。
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洪思敏認同制定適切保額水準的重要性。現階段,當局將鼓勵更多保險公司參與低空經濟市場,提供更多產品選擇。她透露,部分保險公司內部亦有構想合作推進低空經濟保險產品,未來將進一步考慮共保機制在內的多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