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出席《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5周年專題展覽開幕典禮。我非常高興看到這次專題展覽以現代創新生動手法、不偏不倚、深入淺出,向參觀者展示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修例風波」的歷史真相、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以及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發揮的作用和成效等。藉此機會重申我之前提及過的三個 「不能」和一個 「堅持」。我們不能忘記歷史、不能無事現實、不能袖手旁觀,必須堅持按照法治原則維護國家安全。
第一個 「不能」是不能忘記歷史,中國人的傳統教訓是「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我們大家都必然記得2019年爆發的「修例風波」,不但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我們誤以為是理所當然的和平安定社會環境受到巨大破壞,大家不能夠正常學習、工作和生活。我們都感受到切膚之痛,亦令我們深刻認識沒有國家安全,大家都無法真正行使我們都十分珍惜的權利和自由,人身安全、財產也會受到威脅,亦無法過正常生活。我們要緊記這個慘痛的教訓,時刻提醒自己絕對不可以讓歷史重演。
第二個「不能」是不能無事現實,中國人的傳統智慧是居安思危,不可對問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雖然香港社會已回復安定,而國安風險亦往往非肉眼能容易所見,但事實擺在眼前,敵對國家和勢力正企圖不斷打壓我們國家的發展。正正因為香港在「一國兩制」下 ,在國家發展中扮演著獨特及不可取代的地位,亦是現時國家內最自由開放的地方,自然成為攻擊的目標。某國家企圖通過非法制裁手段和威脅干擾國安案件的正當司法程序、對香港這個零關稅的獨立關稅區實施非法關稅,就是最鮮明的例子。
第三個「不能」是不能袖手旁觀,中國人講究的是凡事要身體力行,不可光說不做。既然國家安全與我們個人福祉息息相關,那麼自然地,我們亦應肩負相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香港國安法》第六條清楚指明,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在香港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香港國安法》和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在以上三個「不能」的大前提下,我們必須有一個「堅持」,就是堅持按照法治原則維護國家安全。這原則是《香港國安法》第五條明文所規定。優良法治當然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是香港能成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先決條件。堅持按法治原則維護國家安全,對確保和促進安全和發展這對關係的良性互動至為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