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債人規管如何更精準發力

近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就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展開公眾諮詢,提出6項措施加大力度處理過度借貸問題(「新方案」),尤其針對低收入人士及外傭群體。筆者原則上歡迎當局正視問題,惟細察建議細節,仍有完善空間,方能在保障借款人與維持市場活力之間取得平衡。公司註冊處網站顯示,2024年共接獲214宗有關放債人的投訴,較2023年幾乎翻倍,創6年新高,同期發出的糾正命令達294份,警告信22封,足見放債人違規問題之嚴重性。

雖然「新方案」在加強規管無抵押個人貸款的措施上着墨甚多,但卻未提及違規罰則。若罰則缺乏阻嚇力,再多規管條文亦恐淪為「紙上談兵」。建議當局研究提高罰則,明確放債人一旦被證實違反「新方案」,即面臨罰款、監禁及/或除牌等懲處,讓放債人不敢越界。

其次是「信資通」的不完全覆蓋率引致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截至今年5月,僅36家放債人加入「信資通」,雖覆蓋64%無抵押個人貸款市場份額,但香港約1000家從事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的放債人中,仍有約964家(佔餘下36%貸款市場份額)尚未參與。「新方案」建議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達一定水平的放債人(如每年相關貸款總額達1億元的約50家放債人),須加入「信資通」,當局期望把覆蓋率提升至約85%,姑勿論此舉可能誘使大型放債人「拆細」業務以逃避監管,即使順利實施,「信資通」依然未能做到全覆蓋,此信息缺口恐將導致信貸風險傳導至銀行業界,不容忽視。

此外,針對信息不對稱問題,「新方案」提出規定「所有放債人定期向『信資通』提供其借款人的個人信貸資料」,但「定期」一詞未列明申報頻率,若資訊更新不及時,借款人仍可在多家放債人間「拆東牆補西牆」,輕易突破「新方案」設定的上限。新加坡的做法——所有放債人必須在批貸前向Money lenders Credit Bureau(新加坡的信貸資料數據庫)提供與該筆貸款有關的信貸資料及取得擬借款人的信貸報告,值得政府借鑒。

貸款諮詢人的角色亦須重新審視。現時不少外傭未經僱主同意,擅自將其列為「貸款諮詢人」,導致僱主飽受收數公司滋擾。

筆者認為最有效的解決方案是「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諮詢人」。諮詢人角色對貸款申請模糊,徹底禁止方可從根源切除滋擾源頭。

「新方案」提出由公司註冊處統一負責放債人發牌及監管事宜,取代目前牌照法庭、公司註冊處及警方的「分散式」監管制度,是進步之舉。然而,最為關鍵的「信資通」監管模式含糊,香港金融管理局認為放債人不屬其監管對象,故不直接監管「信資通」。值此諮詢良機,業界應把握機會及時向政府提出真知灼見。其中,有意見認為,應劃一銀行與放債人在信貸資料數據庫方面的規管,以避免信息不對稱衍生的風險。

最後,本次諮詢主要聚焦於外傭,但學生、長者及家庭主婦同屬高風險群體。因此,筆者已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促請當局提供其他群體的細分借貸資料,讓公眾看清問題全貌,以強化諮詢工作的參考依據。期望市民在8月22日諮詢期結束前積極表達意見,共同建立健康和負責任的借貸文化。

轉載自:明報《Money Monday》

** BP大平台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Posted in 未分類 文章群組:

發佈留言

您無須註冊,只需要提供電郵地址即可發表留言,您提供的電郵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