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適應化工作看行政立法良性互動

《2025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目的:
🔹以綜合條例草案(omnibus bill)方式就不同範疇的法例提出一些大致上屬於技術性和無爭議的輕微修訂,以更新或進一步完善相關法例
🔹對一些不切合「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地位的條文或提述作出簡單直接的適應化修改或修訂
🔹廢除若干成文法則中過時的條文或提述
7月16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筆者就以下主要關注事項表達意見:
🔹歡迎政府採納本人的建議,今年再次提交綜合條例草案
🔹期望當局在日後的相關法例中,不論是修訂或者是新法例,盡可能跟從既定原則,透過清晰的草擬方式,確保法律表述與既定原則一致
🔹配合教育局做好宣傳推廣工作,讓市民清楚明白及理解法例修訂的意義,從而增強市民的國民身份認同,並培養正確的法治觀念
歡迎聽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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