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配合人才工作的人事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 (勞福局) 建議保留以下3個職位至2028年3月31日止,以繼續領導並有效推進招攬及支援人才,以及人力規劃及研究等相關工作:
1️⃣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總監有時限非公務員職位(相等於D4);
2️⃣高級首席行政主任有時限編外職位(職銜為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副總監)(D2);
3️⃣研究組主管有時限非公務員職位(相等於D2)
7月9日,在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上,筆者作出以下提問
問題一
局方在會議文件中表示,現階段須切實做好「十五五」(2026年至2030年)規劃的前期謀劃工作,確保人才政策能夠與國家未來的發展緊密銜接;
🔸請局方確認是次只保留3個職位至2028年3月31日不會影響特區政府人才政策的確定性及持續性。
局方回應:
🔹人才政策是持之以恆的政策,會遵循三中全會提出支持香港「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的定位進行工作
🔹以審慎原則檢視保留有關職位的建議,會按需再來立法會,確保有足夠資源做好人才工作
問題二
局方早前提及,預計年中可公布人才續簽數字;
🔸現時進展為何?
🔸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人才辦)在續簽工作方面擔當什麼角色?
局方回應:
🔹需要多些時間積累數據與大家分享;就現有數據,有信心達到2024年《施政報告》訂立未來3年每年至少5萬名人才成功續簽的指標
🔹人才辦主要負責人才續簽的前期協助工作,例如幫人才 「搵工」及「安家」
問題三
局方2023年底曾對抵港高才通人才進行跟進調查,並預估相關人才每年可為香港帶來的直接經濟貢獻;
🔸會否考慮更新此調查報告?
局方回應:
🔹鑑於當時未有續簽數據,所以採用調查問卷的方式;現藉著續簽機會取得更加準確的實質數據,稍後會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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