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政府部門的運作及公務員的表現

7月16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筆者就「監察政府部門的運作及公務員的表現」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提出書面質詢。
根據局長回覆,
🟣2015年至今申訴專員公署及審計署進行的調查/審計工作資料🟣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行動:
調查行動總數-98項
涉及部門-40個
次數最多部門-食物環境衞生署(17次)、地政總署(13次)、房屋署(11次)、運輸署(9次) 、環境保護署(8次)、民政事務總署(8次)、康樂及文化事務署(8次)
🔸審計署審計項目:
項目總數-174個
涉及部門-63個
次數最多部門-環境及生態局(27次)、發展局(18次)、教育局(16次)、文化體育及旅遊局(14次)、勞工及福利局(14次)、運輸及物流局(13次)、環境保護署(12次)、食物環境衞生署(12次)、康樂及文化事務署(12 次)
🔸涉及環境、食物及公眾衞生安全的部門為主要調查/審計對象
🟣針對多次被調查/審查及被發現問題之政府部門的處理機制🟣
🔸對發現的問題:部門和政策局會致力跟進
🔸對時任負責人員:
確認力有不逮或工作態度不夠積極-上司會在有關公務員的考績報告中反映
在被晉升委員會考慮之列-晉升委員會會考慮其工作能力或態度上的缺失
確認有違紀違規的情況-部門會根據公務員的紀律機制處理
屬政治委任官員-按《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處理
🟣針對表現優異之政府部門的激勵機制🟣
「行政長官表揚榜」獎勵計劃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嘉許狀計劃
公務員優質服務獎勵計劃
年度申訴專員嘉許獎
🟣簡化機制的成效🟣
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命令》)第12條,為公眾利益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第12條行動)的簡化機制(簡化機制),於2023年9月頒布和實施。
🔸2018年9月-2023年9月(簡化機制實施前)
獲發第12條通知書:12人
平均:每年2.4人
個案平均處理時間:31.5個月
🔸2023年9月-2025年6月(簡化機制實施後)
獲發第12條通知書:16人 (3人被着令退休;2人接獲通知書後辭職;2人工作表現提升至可接受水平暫緩第12條行動;另外9人的個案仍在進行中)
平均:每年至少8人
個案平均處理時間:10個月
🟣增薪點的發放🟣
因工作表現欠佳而不獲增薪人數:
2023年-12人
2024年-21人
詳細問題及回覆已經上載至政府新聞公報中,歡迎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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