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的建築物節能措施

7月28日,在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筆者作出了以下提問:
🟢問題一🟢
2022年《施政報告》提出,政府的目標是在2024-25年度將政府建築物和設施的整體能源表現提升超過6%,此目標已提早一年,於2023-24年達成;
🔸鑑於在今年6月11日通過的《2025年建築物能源效益(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將能源審核的涵蓋範圍從目前的2類建築物增加到11類,當局會否為下一步訂立更進取的整體能源表現目標?
當局回覆:
🔹《條例草案》要求政府建築物定期進行能源審核,當局會在收集相關數據後進行分析,以訂立更理想的做法
🔹在過往已完成的三輪節約用電目標中,後續目標的設定會根據前一輪的成效調整,因此各輪目標之間未必具有持續性

🟢問題二🟢
《條例草案》其中一項重要修訂,是把數據中心全面納入建築物能源效益標準的規管範圍;另外,局方早前在本事務委員會介紹區域供冷系統的檢討結果時,提出因應政府財政狀況,暫緩以「政府主導」模式發展尚未啟動的相關工程(包括新田科技城區域供冷系統);
🔸鑑於數據中心耗電量較高,會否考慮對其「能源使用效率」(PUE)值設定要求(即須降低物理伺服器及散熱設施所需的用電量),以建立更好的能源效益衡量標準(即電力更多用於設備運作而非散熱降溫,效能與成本效益更佳)?
當局回覆:
🔹會視乎新田科技城的發展進度,例如是否有非政府機構或私人發展商基於自身營運需要,跟進其建築物的製冷需要

🟢問題三🟢
兩間電力公司推出多項節能減碳措施,包括「社區節能基金」、「新能源效益基金」,以及「能源審核服務」,而局方就該等措施成效提供的數據為兩間公司的合併數據;
🔸可否提供兩間電力公司的分項數據?
當局回覆:
🔹會以書面形式提供

🟢問題四🟢
局方正開展設立建築物能源效益標籤的研究工作,旨在透過標示建築物能源效益級別,讓公眾更容易了解個別建築物的能源表現,從而鼓勵業主實施能源管理、重新校驗和節能改造等措施;
🔸會否盡快推出「建築物能源效益標籤」,藉由租客/買家的力量,推動業主提升其建築物的能源效益?
當局回覆:
🔹已委聘顧問研究其他經濟體推行相關計劃的經驗,會視乎顧問的研究結果,考慮進一步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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