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司法部支持在香港組建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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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政司公佈《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以來,筆者一直密切關注大灣區法治建設的各項進展,並多次在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提出建議,指出律政司應積極爭取內地部委的支持及配合,充分發揮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普通法制度優勢,為本港律師業界開拓更多發展機會,助力大灣區法治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
9月16日,終於迎來重磅利好消息,國家司法部明確支持在香港組建「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聯會」,向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就近提供聯絡服務、組織開展活動等,支援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更好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事實上,在香港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特定組織平台是《2024年施政報告》訂立的重點工作項目之一,也是律政司《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的其中一項重點政策措施,筆者在委員會中就特意問到有關方面的政策目標。此次司法部給予支持,無疑為該措施的落地創造了最關鍵的條件。
希望三地的法律組織和法律業界充分把握此一機遇,加快推進組建方案。相信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聯會」的組建,大灣區法律業界將有更多業務發展機會,推動業界攜手「做大個餅」,著力促進「三連、兩通、一灣區」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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