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剛 | 切實改善居住環境 邁向「告別劏房」未來

立法會大會今天(25日)二讀辯論《簡樸房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旨在清除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劣質「劏房」,建立一套保障基本居住環境標準的規管機制。香港作為國際化大都市,至今尚有約11萬個分間單位,其中約三分之一為沒有達到最低要求的劣質「劏房」,且仍有部分市民生活在「廚廁相連」、「一窗難求」的環境中,成為與香港這座現代化城市非常不相稱的「痛點」。條例草案對「簡樸房」設置面積、供水、消防等設施的要求,正是為消除劣質「劏房」、為每個家庭提供有尊嚴的居住條件所踏出的關鍵一步。

習近平主席在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大會上,對本屆特區政府提出「四個必須」和「四點希望」,其中就包括「切實排解民生憂難」。夏寶龍主任亦對特區政府提出「告別劏房」的期盼。李家超特首上星期公佈第四份《施政報告》,其中對住房改革也是著墨甚多。本條例草案反映特區政府推動住房改革,著力改善民生的決心,亦都呼應特首「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方向。本屆特區政府在增加房屋供應,豐富置業階梯方面的種種舉措和成果,值得充分肯定。

同樣是「亞洲四小龍」之一的新加坡,政府早於1960年代就已啟動組屋政策,並訂立「居者有其屋」這一政策目標,透過政府主導的土地開發,逐步完善房屋供應。組屋政策實行至今,已經有78%的新加坡人口居住在政府組屋中,安居樂業。而本港則長期過於尊重土地商業化開發的理念,對私人住宅的管理相對寬鬆,導致分間單位缺乏規範化管理的問題長期存在。

然而,清理不符合標準的「劏房」,特別是對安全造成隱患的住所,本來就應該是政府在社會治理中,必須關注並改善的目標。之前過渡期的權宜之計,不應成為「合法的常態」。正如特首在《施政報告》中重點強調的完善「置業階梯」,相信政府將持續擴大公營房屋供應,增加土地儲備,讓香港更加符合現代化、國際化大都會的定位。

雖然隨著本港房屋供應量的增加,規管後的分間單位租金水平,未必會像市場所擔心的而出現上升。然而,在分間單位租務管制已經實施三年多的背景下,截至2025年3月,差餉物業估價署只處理了約5.3萬份租賃通知書(即表格AR2),佔分間單位總數的不足一半,顯示仍有大量分間單位業主未有履行提交表格AR2的法定責任,因此也未必能夠全面和及時地掌握分間單位租金變化。為此,建議特區政府在條例草案實施後,應強化對分間單位業主提交AR2表格的要求,並透過更多方式加強向租客、特別是向其中的新來港人士,宣傳他們的權利,便於打擊違規行為;此外,應定期對分間單位的市場租金加幅予以檢視,保障租金水平的合理性。

另一方面,草案中對分間單位在無金錢利益的情況下,供其他人士居住的情況予以豁免。一定程度上,這種豁免雖然符合對於親戚朋友的人情化安排,但亦必須警惕潛在的濫用行為和安全隱患。政府應強化巡查,避免有人假借「親友名義」,變相經營劣質「劏房」生意,確保居住市民的合法權益。

此外,存在部分公屋居民,有因工作地點或子女就學,選擇在分配公屋以外需要另外租用「劏房」的現象。這類「雙重居住」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共資源需要得到更精準的配置。建議政府引導好這部分居民的就業及其子女就學的期望,把握好這部分市民的租房、交通需求與成本負擔,減少他們生活居住上跨區需求的錯配。

我們亦應當關注到新來港人士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有租用「劏房」的需求。由於「簡樸房」規管制度實施後,客觀上會在一定期限內減少「劏房」的供應量,而這些新來港人士又無資格申請公營房屋等資源,必然會在短期內增加他們的租房壓力。建議政府與社會力量攜手,進一步增加如學生宿舍、勞工宿舍等宿位供應,幫助新來港人士盡快適應香港,扎根香港。

古往今來,人民對於居住環境改善的夢想,正正符合唐朝詩人杜甫詩中「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期盼。相信本條例草案的實施,能夠為提升本港市民居住環境、着力保障居住安全提供良好保障,讓香港邁向真正「告別劏房」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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