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簡慧敏在1月15日的立法會會議上發言支持莊豪鋒議員的議案、霍啟剛議員等的修正案,並就議案相關内容,提出以下幾點觀察與建議:
一、 關於獨立委員會的發現和建議
政府已經成立獨立委員會,其核心職能正是檢視法律規管與懲罰是否足夠。簡慧敏提醒三個工作組及相關政策局昨日陸續提出的改革和法例修訂建議,必須因應獨立委員會的發現和建議動態調整。
二、 釐清不同性質樓宇强制驗樓監管框架:
簡慧敏表示,非常認同霍議員提出要檢討及完善現行強制驗樓政策。現行制度下,發展局的屋宇署負責私樓的強制驗樓,但是授權了「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負責資助房屋,例如今次宏福苑的強制驗樓。在發展局完善屋宇署及市建局職能后,這種「授權監管」模式是否仍有必要呢?
作為上屆帳委會的委員,簡慧敏發現審計署過去五年曾經審計「驗樓」及「驗窗」計劃的成效,卻未涵蓋「審查組」的工作。她建議政府趁機檢討監督的機制,統一權責到屋宇署,以消除政出多門的問題。
另外,簡慧敏亦指出,兩次相差5年,針對屋宇署對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成效的審計報告其實提出不少雷同的發現和建議,例如需加強執法、監察法定通知的遵辦情況,以及將局方所指的「風險為本」的標準定清楚。如標準定清楚後,還是否需要「選取目標樓宇諮詢委員會」這些組織呢?簡慧敏認為必須正視問題,落實審計的整改方案,今次事故正是一個不能辜負的契機。
三、 市建局:從「職能支援」到「深入介入」所面臨的挑戰
簡慧敏指出,市建局正由過去所謂的「四不參與」 轉型為 「深度介入」的角色(包括制定預審名單、深度參與招標、評標及一些重要環節的監管)。這項改革雖然有助不具備專業知識的業委會履行大廈維修責任,但是有可能衍生幾個主要問題:
一,會否要更加賦能市建局?配備充足資源,包括人力、財力,以應對急增的需求。市建局並非《審計條例》下須接受審計署全面審計的機構,在承擔更多職能後,我們如何確保市建局受到屋宇署及審計署的監管呢?事實上,宏福苑事故發生之前,公眾對市建局作為法定機構是抱有高度的依賴和信任。
談到利益藩籬,簡慧敏表示,深度介入之後,必須亦輔以更有效的防貪機制,確保不會因權力集中而產生新的利益輸送問題,這就考驗我們能否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現行「招標妥」是有償的服務,簡慧敏指出,加強版「招標妥」的「深度介入」模式後,會否加重小業主的財政負擔還有待政府說明。
四、 職安健的法律保障
簡慧敏表示,支持建築工地全面禁煙及利用科技加強災害預警。業界反映的問題就包括:
目前相關守則,比如勞福局提及的棚網或者「踢腳板」,準備要加入的一些守則內容,以減低火警的風險。我認為必須明確《工作守則》法律地位。
最後就是打擊圍標。人命關天,一宗意外都嫌多。職安健亦是反覆討論的問題。我們有否找到致命意外所發生的根源問題呢?簡慧敏認為要進一步賦權競委會與廉政公署,在嚴厲打擊圍標及處理市場失靈問題上,杜絕「劣幣驅逐良幣」現象。
簡慧敏表示,行政長官星期三特意出席本會會議並發言,展現了行政立法推動系統性改革,回應中央指示、社會訴求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