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是法律界獨特的年度盛會,讓司法機構就重要的事宜表達意見,亦讓來自政府和私人執業法律界代表展示對司法機構的支持,以及表揚法官和司法人員所作的貢獻。
據了解,今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海外嘉賓陣容鼎盛,有逾100位來自世界各地的律師領袖與代表來港參與,當中包括來自全國22個法院,正參與第二屆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的內地資深法官。昨天傍晚,律政司與香港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更開創先河,在中環炮台里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合辦歡迎酒會,加深國際法律及司法界同仁之間的聯繫。
過去一年,香港的法官和司法人員一如既往,以專業態度,盡心盡力地履行職責。法院去年及近期,就多宗備受矚目的國家安全案件頒下判決。然而,令人失望懊惱、但非完全詫異的是,司法機構因為這些判決而遭受毫無根據的指控。作為律政司司長,肩負維護公眾利益和妥善執行司法工作,我不得不藉此機會駁斥上述的無理指控。
就當前討論,值得我們留意的是以下訂明司法機關的角色及闡明司法機關應如何履行其憲制責任的兩組法律條文。首先,根據《基本法》第2條、第19條及第4章第四節的詳細條文,司法機關享有並必須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其次,《香港國安法》第4條及第5條分別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以及堅持法治原則。在思考就該等備受觸目的國家安全案件對法院作出的批評是否正確時,應考量的問題是:有否任何理據支持法院沒有履行我剛才所述的職責?
我們可以藉多項因素來解答這問題。第一,我們必須觀察司法程序進行期間的情況,而各項程序均是公開進行的。第二,對於國家安全案件的判決書,確有必要仔細閱讀。第三,政府在國家安全案件中並非必然勝訴。第四,面對法官遭受威嚇的事件,司法機構過去曾多次作出聲明,重申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均獨立行使審判權,並會繼續恪守司法誓言,堅定不移地秉行司法公義,不受任何干擾。
綜觀大局,司法機構每年處理的民事及刑事案件數以萬計,林林總總,在解決爭端和維持社會安寧方面擔當關鍵角色。法院更在一些案件(特別是由終審法院裁斷的案件)中,確立重要的普通法法理原則,這不單惠及香港,對所有普通法適用地區也貢獻良多。
除了履行司法職能外,司法機構亦在其他方面大力推廣法治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服務及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貢獻良多。我謹代表律政司向一眾司法機構人員致以謝意,感謝各位參與法律改革委員會、調解監管制度工作小組和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組的工作,以及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所舉辦的能力建設項目。
在「一國兩制」原則下,以普通法制度為基礎的法治是香港最獨特和最關鍵的優勢之一,甚至是最為獨特、重要的優勢。司法機構、律政司、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的成員在我們的法律制度中各司其職。我們未必亦無須在所有議題上取得共識。在涉及政府的司法程序中,政府時有勝敗。儘管如此,我們定必團結一致、奮勇向前、堅定不移地維護和加強香港的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