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日前陪同聾人組織「龍耳」召開記者會,公布一項針對聾人安裝火警閃燈(視像警報系統)的問卷調查結果。調查顯示,在320名受訪的弱聽人士、聾人或其家屬中,多達98.1%希望安裝火警閃燈,但成功安裝率僅有4.7%,絕大部分成功個案均為公屋或房協單位,私人樓宇幾乎沒有成功案例。調查亦發現,有11.3%的受訪者明確表示曾遭管理處或業主立案法團拒絕安裝,而因不知申請渠道而放棄的人數更多。
龍耳總幹事邵日贊表示,自大埔火災發生後,機構收到大量弱聽人士及聾人求助,他們擔心火警發生時無法聽到鐘聲,期望能安裝火警閃燈,但過程中遇到許多阻礙。他指出,聾人無法聽到傳統火警鐘聲,閃燈或振動墊是他們唯一能即時接收警報的消防裝置。然而,由於法例並未強制允許安裝,不少私人樓宇的管理處或業主立案法團會拒絕聾人的申請,令他們每日生活在火警風險之中。
有聾人現身說法,分享申請被拒的經歷。居於居屋的麥女士表示,她向管理處申請安裝火警閃燈,但管理處不太了解如何安裝,其後直接拒絕了她的申請,令她感到非常無助。另一名聾人麥先生則指,他在裝修期間願意自費安裝,但師傅表示需要拉線到公共走廊接駁火警鐘,其後向管理處詢問時遭到拒絕,最終未能成功安裝。
鄧家彪指出,政府現行政策對居住於私人樓宇的弱聽人士及聾人住戶保障嚴重不足。他於昨日(5月20日)在立法會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保安局局長回覆承認,屋宇署的《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並不要求住宅樓宇安裝視像警報系統,是否安裝交由法團、管理處按公契等執行。鄧家彪認為,消防警報裝置性命攸關,若申請遭拒是剝削了弱聽人士、聾人居家安全的應有權利。
雖然自2020年起,房屋署及房協會為聾人免費安裝火警閃燈,但議員辦事處收到求助個案,指房署要求聾人提供「職業治療師」的證明信件,而不接受《殘疾人士登記證》,即使該證已列明事主屬「永久聽障/失聰」。為此,事主往往要先到政府醫院門診排期,再由當值醫生進行轉介,整個申請流程耗時一年以上,情況非常不理想。
此外,現有的資助計劃如屋宇署「樓宇安全貸款計劃」及市建局「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手續複雜且本意非用作資助安裝火警閃燈這類「微型工程」,因此政府至今都未收到任何相關申請。關愛基金亦未有涵蓋安裝視像警報系統的資助或津貼,令有經濟困難的聾人難以獲得支援。
為聾人設計消防裝置的企業嘉達科建代表洪顯翔表示,市面上有專為聽障人士而設的火警偵測器輔助設備,如閃燈及震動墊,這些裝置可以接駁大廈的消防鐘。他認為,雖然設備可以獨立運作探測單位內的火警,但若要快速知悉大廈其他樓層的火警,連接大廈火警鐘才能發揮整套裝置的保障功能。
隨著社會逐漸高齡化,長者存在聽力退化的可能,龍耳聯同鄧家彪提出多項政策倡議,包括修訂相關規例,強制所有住宅樓宇必須允許弱聽人士、聾人住戶安裝視像警報系統;設立「聾人火警閃燈安裝專項資助」;政府跨部門訂立業界指引;以及主導開發「無線」視像警報系統,以提升成本效益,令大廈更樂意主動配合。
資料來源:鄧家彪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