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屯門警區警民關係組聯同屋苑緹岸物業管理公司職員,向住戶進行「反爆竊及反高空擲物」宣傳,提醒住戶鎖好門窗及提高防盜意識,同時切勿高空擲物。
警方提醒,根據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B條〈自建築物掉下的物體〉,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或容許任何東西自建築物墜下,以致對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即屬犯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外出時緊記鎖好門窗,如發現有可疑車輛或人士在村內遊蕩,應盡快通知警方,並建議安裝閉路電視。警方會繼續加強巡邏及宣傳,以提高市民防爆竊及守法意識。
資料來源:屯門警區 FB 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