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與工會代表會面 促平台工傷補償保障期不少於24個月

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機制立法在即,政府已公布框架,並將於明日的人力事務委員會上討論。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黃國今早(7月16日)聯同另外兩位工聯會議員林偉江及李廣宇,與服務業總工會自由工作者分會主席王師樂及服務總代表會面,聽取前線平台工作者及工會對立法框架的意見建議。

與會者普遍對立法加強工傷保障表示歡迎,但就多個範疇提出關注。黃國指出,現時框架表明,因工受傷或死亡的法定保障,只限於「執行平台工作期間」,即前往取餐至送達指定地點,以及訂單被取消的指定時間,而「個別平台公司可考慮及決定是否將候單或搶單時間納入受保障的工作期間」。他強調,平台公司現時提供的保險保障,已包含所取更份的「前一後一」,即預定上線時間的一小時前,以及下線後一小時內。若將法定保障期間改為現時建議,反而是「開倒車」,因此必須確保立法後,保障期間至少看齊「前一後一」的底線。

在「收入」釐定方面,黃國表示框架未有詳細交代。他參考《僱員補償條例》指出,「每月收入」是指在意外發生前一個月的收入,或過去12個月的平均每月收入,以對僱員較有利者為準。立法應當確保與《僱員補償條例》一致,同樣以意外發生前一個月收入或12個月平均收入計算,以較高者為準。

至於「工傷」保障期,黃國提到在《僱員補償條例》下,僱員可收取24個月按期付款,金額為每月收入的4/5。他認為平台工作者應當一視同仁,收取按期付款的時長不可少於24個月。

黃國表示,工聯會幾位議員將透過立法會平台切實向政府反映工會意見建議,力求完善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機制,讓法例有效管用。

資料來源:黃國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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