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浩然博士日前為香港電台近百名節目製作專業人員舉行專題講座,主題為「從《國家發展規劃法》看國家整體發展戰略」。講座旨在協助傳媒從業員掌握國家宏觀治理的底層邏輯,為未來節目策劃與內容製作建立更扎實的政策理解基礎。
李浩然在講座中回顧國家規劃制度的演進歷程,指出中國從早期的指令性「五年計劃」逐步轉型為引導性的「五年規劃」,而今年3月出台的《國家發展規劃法》,更標誌着國家長遠發展治理正式邁入「法治化」新階段。他解釋,《規劃法》是憲法在宏觀治理領域的專門立法,將長遠發展的社會共識與目標轉化為穩定的法律制度,其核心理念涵蓋長期穩定優先、統籌發展與安全、有效市場與積極政府相輔相成,以及民生導向與可持續發展。
在制度設計上,《規劃法》突出空間、部門、區域的全面統籌,以及關鍵的財政統籌,透過預算硬約束把長遠戰略目標落實到可執行、可考核的剛性制度中,從制度層面回應地方治理常見的短期化、政策衝突與資源錯配問題。李浩然又提到,縱觀全球,無論是德國的《工業4.0》、美國的《芯片與科學法案》,還是歐盟的《綠色新政》,主要經濟體皆透過立法固化長遠戰略,反映以法治化方式推動長遠規劃已成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趨勢。
展望香港規劃治理的調適方向,李浩然認為香港制定首個五年規劃時,要繼續充分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既不能簡單照搬內地模式,也不宜忽略國家規劃所體現的法治化、長遠化、智庫賦能與預算約束等關鍵治理邏輯。他提出五項具體建議,包括建立法定化長遠戰略規劃機制,在普通法框架下制定具約束力的香港長遠發展規劃,降低短期政治與利益博弈對規劃的影響;強化規劃與財政預算的緊密銜接,確保重大土地、基建與產業項目均匹配長遠財政預算,避免藍圖與資源投入脫節;完善跨部門、跨區域政策協同,一方面提升香港內部跨部門協作,另一方面與廣東乃至內地各地建立更制度化的規劃對接機制;強化全方位研究在政府決策中的核心作用,參考內地在規劃全流程中制度化引入多元智庫機構的做法,廣泛吸納大學研究機構、民間智庫、產業智庫及國際智庫的獨立客觀意見,避免決策閉門化與短期化;以及建立績效評核和動態調節機制,確保各政策局與部門均訂立具質素的績效目標與指標,提升政府績效及公帑使用效益,讓施政真正回應市民、社會和經濟所需。
資料來源:李浩然博士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