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警區聯同區議員宣傳騎單車守法規

將軍澳警區警民關係組及警區交通隊,今日(23日)聯同西貢區張展鵬區議員,在區內向騎單車的市民宣揚守法規的重要性。活動旨在提升市民對騎單車的安全意識,並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及紀念品。

將軍澳警區一向採取「交通執法」與「教育宣傳」並行的策略。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8)條,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或駕駛單車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港元或監禁3個月。

警方呼籲所有騎單車人士應共同維護道路安全,善用既有的單車徑,切勿因一時之便而危及行人安全。

資料來源:將軍澳警區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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