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的修訂建議及公眾諮詢文件,成為北區區議會大廈管理工作小組近期會議的討論焦點。小組先後在8月24日及9月4日舉行第二次及第三次會議,會上除審視政府提出的修訂建議與諮詢文件內容外,亦聽取了諮詢期內所收集意見的匯報。
該輪公眾諮詢於8月12日啟動,為期一個月,至9月11日已告結束。這次修訂圍繞五大方向推進,分別為:提高大型工程及大額採購決定的出席及投票門檻;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完善利益申報制度;加強主管當局權力;以及清晰會議程序。有觀點認為,透過上述修訂可望帶動業主參與度上升,決策透明度亦會提高,而委任代表文書的處理與會議程序同時得到釐清,對業主權益的保障將更為周全。
另一方面,諮詢文件亦坦承修例可能遇上阻力,並以「授權票」改革為例加以說明。圍繞授權票安排,社會上存在不同取態:一方主張收緊每人可持有的授權票數目,甚至對可獲授權人士的身份作出限制;物管業界則提出,若收緊力度過大,業主大會的召開或會受到影響。正因如此,政府期望藉公眾諮詢廣納兼顧各方的意見,從而制訂出既清晰又具操作性的方案。
本身為工作小組主席的侯漢碩表示,議員同事在諮詢期內主動承擔橋樑角色,向法團及業主收集意見,並把地區聲音向政府反映,他對此衷心致謝;他同時感謝各社區持份者、業主及法團踴躍表達意見,使各界的關注得以傳達至政府部門。他期望這次修例最終能在提升監管與實際可行之間取得良好平衡,令大廈管理制度更趨完善。
資料來源:侯漢碩-北區區議員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