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警區打擊非法電動可移動工具 拘8男票控65人

將軍澳警區於8月至9月期間在區內展開小型無人機高空巡邏,並聯同東九龍機動部隊及區交通隊人員,共同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及單車的違法行為。

行動期間,人員在區內拘捕8名男子,年齡介乎34歲至72歲。他們涉嫌在路上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涉及的罪名包括「無牌駕駛」、「駕駛未有登記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無戴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動車」。另外,警方亦以傳票方式票控65名男女,年齡介乎15至82歲,指其「沒有明顯需要在行人路騎踏單車」。

警方強調,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及違規騎踏單車隨時引致交通意外,令道路使用者受到傷害,市民必須遵守相關法例。

將軍澳警區表示,會持續嚴厲打擊區內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及單車違法行為。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8)條,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或駕駛單車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500元或監禁3個月。警方同時指出,於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並可能違反多項《道路交通條例》,相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警方呼籲市民為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性命及財產安全,遵守交通規則。

資料來源:將軍澳警區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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