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宣傳道路安全 提醒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或被檢控充公

大埔警區表示,今日9月22日,新界北交通部道路安全組聯同大埔分區軍裝巡邏小隊,於大埔中心一帶向街坊派發道路安全宣傳單張。活動設有互動攤位及精美紀念品,與市民輕鬆重溫道路安全知識,齊齊建立守法、安全的出行習慣。

警方指出,任何人違例使用相關工具,警方可就「駕駛未有登記車輛」作出檢控,並可能同時觸犯其他罪行,包括「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佩戴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此外,有關電動可移動工具(如電動單車)亦有機會被警方檢取及充公。

警方提醒,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平衡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並非可以隨意在公眾地方使用,無論在行車道、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均有機會觸犯《道路交通條例》。違規者除可能被檢控「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外,亦可能同時干犯「無牌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沒有佩戴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罪行,有關工具更可能被充公。

資料來源:大埔警區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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