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就公務員培訓管理制度提出完善要求,並明確制定全政府培訓要求的方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學院在過去數年已大致為公務員接受的學院培訓確立框架。
她指出,今年七月推出的「公務員持續學習計劃」,規定首長級及高級公務員每年須在三個重點學習範疇修滿指定學分,並預計於兩年內將安排推展至中級管理人員。展望未來,當局計劃要求各部門為主要職系編訂培訓要求及每年專項培訓預算,並由管理層監督推行,藉此塑造重視培訓的文化。
楊何蓓茵續稱,公務員的個人培訓完成情況及學習表現,會成為年度評核、任職及晉升的重要參考,高級公務員的晉升尤其如此。她形容,上述各項均屬全政府培訓要求的發展方向。
資料來源:楊何蓓茵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