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警區南公園派單張 提醒單車使用者勿違規用電動可移動工具

將軍澳警民關係組今日(11月2日)到將軍澳南公園,向騎單車的市民宣傳遵守法規的重要性。警民組人員在場派發宣傳單張,講解單車徑使用資訊,以及路上禁止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訊息。

警方提醒市民:「善用單車徑,切勿違規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警方表示,會不定時採取打擊行動,嚴肅處理違規騎單車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行為。

警方同時指出,騎單車者應使用單車徑,切勿在行人路或馬路上騎行,並須遵守交通燈號及標誌。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電動可移動工具(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等)不得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違例者可能被檢控。

資料來源:將軍澳警區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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