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分別於本年2月1日及23日接報,指有人於大角咀聚魚道休憩花園放置懷疑毒藥,企圖毒害狗隻。經過深入調查後,警方於2月23日,以涉嫌「企圖殘酷對待動物」拘捕一名男子,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調查。
警方重視所有殘酷對待動物案件,今天(3月4日)更聯同油尖旺區區議員劉柏祺、蔡少峰、李家軒及康文署職員,在聚魚道公園一帶向街坊派發相關傳單 ,同時亦宣傳【愛護動物尊重生命 】的訊息,更鼓勵市民如發現任何毒餌及可疑人士,請立即致電999報警處理。
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包括毒害動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