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日前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書面質詢,關注房委會去年推出的「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成效。該計劃旨在透過向提供確切情報、令房屋署成功向濫用公屋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的實名舉報人士,派發最高3,000元獎勵金,以加強打擊非法出租、未經許可居住或未有居住等濫用公屋行為。
李鎮強在質詢中關注計劃下的獲獎者數目、發出的獎金金額、被舉報的單位數目,以及房屋署是否已向所有涉及濫用公屋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他亦詢問房屋署平均需時多久就個案作出調查,以及「評審委員會」平均需時多久審理個案,以評核舉報人士能否獲得獎勵金。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回應指,自計劃推出至今年3月底,房屋署共接獲5,400宗參與計劃的實名舉報。經初步篩選後,約900宗具備基本資料可作進一步跟進。截至今年3月底,在該約900宗可跟進個案中,已完成調查的個案共有600宗。
局長表示,「評審委員會」已完成兩輪評審,累計確認25宗舉報成立的個案,每宗成立個案的熱心舉報人士已獲發獎勵金3,000元及感謝狀。房委會亦已向該25宗個案中所有涉及濫用公屋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政府指出,就該25宗成功個案而言,調查時間由3個月至8個月不等,過程除了上述跟進工作,亦包括會見舉報人以確認其身份及獲取詳細資訊。
資料來源:李鎮強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