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有能力分辨創新失誤與疏忽怠惰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立法會一連兩日討論「強化公務員治理效能」議員議案,多名議員發言時提及「容錯機制」。她在總結發言時表示,在「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下,第二級調查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小組進行。

她指出,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成員屬獨立、專業人士,熟悉部門運作及公務員工作,絕對有能力分辨經過足夠討論及風險評估、但因遇上不可預期變化而不成功的創新個案,以及純粹因疏忽怠惰或欠奉應有能力而造成失誤的個案,呼籲議員和公務員同事對此放心。

資料來源:楊何蓓茵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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