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琳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宣講會 強調安全與發展相輔相成

立法會議員林琳今早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辦的「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會上深入梳理國家安全法治的全球脈絡與香港立法沿革,她更深刻體會到「安全為底、發展為要」的核心真義。

林琳指出,國家安全從非靜態條文,而是立法、執法、施法三位一體、持續優化的長遠工程,永遠只有進行式、沒有完成式。任何主權國家完善安全制度、堵塞風險漏洞,都是與時俱進的常態治理。

宣講會上,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教授的觀點令她印象至深。王振民強調,國家安全從來不是理所當然,放眼當今世界,局勢從未安穩,全球超過六十個國家正處於多場衝突與動盪之中。國際秩序向來現實,掌握安全主導權,方能立足棋局、掌握發展機遇;失去安全屏障,只會淪為被動承受風險的一方。

同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資深憲法學者韓大元教授分享的英國國籍案例亦極具啟示性。即使是西方國家,同樣嚴格把關國民忠誠與國家底線。英國對於公民參與境外非法活動、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設有清晰機制可依法褫奪國籍、取消相關權益,於西方法理體系亦屬合理且必要的制度安排。林琳認為,可見「守護主權、堅持忠誠、抵禦外部干預」,是全球所有主權體制的共通標準,絕非香港或內地獨有的規範。

林琳在會後提到,美國早於1789年立國憲法已列明禁止分裂、規管叛國;其後1917年制訂《間諜法》,並逐年擴充、持續泛化國安管治,不斷新增執法細則與域外管治權,屬於主動、擴張式的國家安全立法。反觀我國建構總體國家安全觀,相關立法始終秉持防禦性、被動性、克制性原則。

回看香港制度建設,早在《基本法》起草階段,中央已為香港搭建完整的國家安全框架,涵蓋外交、防務、駐軍安排、緊急狀態機制,同時預留本地立法空間。其後2016年11月7日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清晰劃定公職人員的效忠底線、就任資格與法定誓詞要求,進一步體現本港國安建設補漏洞、防風險、被動保障的特質。

林琳總結指,香港的國安法治向來克制、理性、科學,從不追求絕對安全,而是在國家安全、法治秩序、人權自由、社會活力之間,拿捏最貼合香港實況的平衡點。安全與發展並非先後關係,而是相輔相成、同步並行。她表示,未來會繼續在議會層面,持續鞏固香港由治及興的堅實基礎,以高水平安全穩固護航香港的高質量發展。

資料來源:林琳 FB

** BP大平台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Posted in 未分類 文章群組:

發佈留言

您無須註冊,只需要提供電郵地址即可發表留言,您提供的電郵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