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一連兩日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針對打擊單車及電動可移動工具的違法行為。行動中共拘捕11名人士,涉嫌干犯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佩戴認可防護頭盔,以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罪行。所有被捕人士現已獲准保釋候查。行動中亦檢獲一部電動可移動工具「電動單車」。
警方提醒,任何人在行車道、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及電動單車等,均有可能觸犯《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及相關法例。警方強調會繼續加強執法,確保道路安全。
資料來源:大埔警區 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