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觀「簡樸房」樣板房 彭熠銘:基層住屋不再只求「有瓦遮頭」

彭熠銘日前與一眾議員同事到九龍城,參觀房屋局「簡樸房」樣板房。他指出,眼見的不只是間隔與裝修,而是一套切實回應基層需要的居住標準,即8項居住環境最低標準。

「簡樸房」制度已於今年3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政府採取「先登記、後執法」安排。8項最低標準包括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樓底高度、消防結構安全、獨立廁所、供水點、通風照明、獨立水電錶,達標才可合法出租。

在登記及執法安排方面,制度自今年3月1日起實施,設有12個月的登記期,現存劏房業主須在2027年2月底前完成登記,之後可獲36個月寬限期改善;由2027年3月起,當局將取締違規單位,業主最高可被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罰則不涉及租客。

規管範圍涵蓋住宅大廈內的分間單位,而床位寓所、安老或殘疾人士院舍、學校或僱員宿舍、工廈、商廈、酒店或賓館、傳統公屋或簡約公屋、未補地價的資助出售房屋、綜合用途建築物的非住用部分、非法建築及丁屋等則不適用於新制度。

資料來源:彭熠銘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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