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藹怡昨日參觀房屋局位於九龍城的「簡樸房」樣板房,了解簡樸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相關改造工程及成本。政府將以「先登記、後執法」的有序步伐全面規管分間單位,現存單位業主完成登記後可享48個月過渡期進行改善工程,單位必須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
「簡樸房」設有8大居住環境最低標準。面積方面,內部樓面面積最少8平方米,約86.1平方呎;高度方面,樓面至天花板淨高最少2.3米,至橫樑底則最少2.0米。消防安全上,單位須配備獨立火警偵測器、滅火筒、防煙門及耐火牆,公共走廊闊度不少於0.75米。結構安全方面,荷載須符合建築物條例,工程須由指明專業人士或承建商承辦。
單位必須設有專用、圍封且具防水層的獨立廁所,廁所以外亦須額外設有獨立供水點及洗滌盆,如鋅盆。照明與通風方面,房間須有可開啟之外窗,並設人工照明及每小時換氣不少於5次的抽氣設施。此外,單位必須安裝水務署認可獨立水錶及電力公司獨立電錶,嚴禁濫收費用。
「簡樸房」新制度將帶來4大轉變,包括確保結構安全、提升衛生與通風、杜絕水電濫收,並提供合法認證,讓基層市民擺脫極端壓迫的居住環境,享有更安全的居住體驗。
資料來源:陳藹怡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