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區議會日前安排一眾區議員與關愛隊隊員等,到啟德道一個私人單位參觀簡樸房樣板房,實地了解《簡樸房條例》的具體要求。該條例(第658章)是香港為解決劣質「劏房」問題而訂立的新法例,已於2026年3月1日起生效。
這套制度的核心在於,日後出租的住宅分間單位必須符合法定標準並獲得「簡樸房」認證,否則業主須負上刑事責任。單位須符合八大居住環境最低標準,包括實用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樓底淨高不少於2.3米,並符合消防及結構安全要求,設有獨立廁所、供水點及獨立水電錶,同時要有窗戶確保照明與通風。相關標準須由註冊建築師、工程師或測量師等「指明專業人士」核證。
條例設有「先登記、後執法」的關鍵時間表。登記與寬限期由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為期12個月,所有現存劏房須免費登記,成功後可獲36個月寬限期至2030年2月28日進行改造。執法階段由2027年3月1日起展開,寬限期結束後,出租無登記或無認證單位即屬違法,最高可罰款30萬港元及監禁3年,租客則不負刑責。
在租客保障與過渡安排方面,現有租約續租時加租幅度不得高於全港租金指數變動,上限為10%,租客並享有「2+2」共4年租住權保障。政府亦設有區域服務隊協助受影響租戶,並提供過渡性房屋、中轉屋等臨時安置選項。目前登記與認證申請已開放,符合條件的單位還可享有認證費「早鳥」減免優惠。
資料來源:李清霞 FB





